“从今年11月到明年8月,全省进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行动首次由省政府副省长亲自挂帅,工商、公安等12个部门联合作战。”12月27日,省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长李长春在民心网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透露。
传销作为现代经济社会中的“毒瘤”和经济“邪教”,已经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多年来,我省各级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但由于传销方式更加隐蔽、组织更加严密、活动依然猖獗,加上部分地方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执法行动还停留在驱散、遣返等层面上,从而导致斗争形势不容乐观。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对为传销提供培训、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房屋出租行为,工商部门将处以最低5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李莉)
12月27日,省工商局负责人在省政务公开办、省民心网通报了今年查处的十件传销典型案例,处罚金额达到320多万元。
有三起涉及到外地在沈的公司。其中辽宁天元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策划的传销案,以购买2886元和3100元一套(盒)的雄蚕蛾精油丸产品为诱饵,招收业务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不断发展和介绍他人购买产品和加入,现在已形成了约有2.5万人加入的庞大网络。另外两起是青岛阿尔斯保健品公司沈阳分公司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案和沈阳吉圆商贸有限公司组织策划的传销案。
此外,还通报了美商圣瑞国际行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该案以想赚全世界钱的朋友加入圣瑞为诱饵,网络20岁以上青年人成为SUNNET国际事业商,形成典型的金字塔式传销组织;朝阳张某利用网络电话从事传销案,在销售中宣传“数字电话异地间相互通话完全免费,拨打各类电话,无论长途短途每分钟均为0.09元”;重庆魏某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案;哈尔滨康大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刘某介绍他人参加传销并为传销行为提供条件案;盘锦魅力女人美容保健品商行介绍他人从事传销行为案;江西刘某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案。
(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