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记者李莉)6月18日,沈阳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行部署。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贯彻实施《规定》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应对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政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规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上来,提高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就全市如何抓好《规定》的落实,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着重抓好抓实四个关键环节:一是要抓紧做好学习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监督检举的方式方法,同时还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二是要认真自查自纠。全市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的党组织要召开以落实《规定》为内容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基层单位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查处权钱交易的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尤其要集中惩治在规定时限内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
会议对加强《规定》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年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及加强反腐倡廉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部署。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雅琴出席会议并讲话。
(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