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的法医闲来无事在对网上浏览逃犯的相关信息时,意外地发现一枚似曾相识的手印。这枚手印,让他一下子想起那桩压在心头13年的一起血案。
8月3日,记者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犯罪嫌疑人曾“二进宫”
1994年7月14日,当地某小区发生了一起入室杀人抢劫案。由海城来丹东做生意的张姓女子惨死在出租屋内。虽然张某的被害成了“沉案”,但现场勘查中提取的指纹一直被办案人员牢牢地刻在脑海里。围绕着网上那枚可疑的手印,侦查人员经过详细的指纹对比和验证,目标最终锁定在郎某身上。
现年44岁的郎某,1982年、1991年曾两次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经过周密侦查,2007年3月7日,侦查人员在一处住房内将郎某抓获。“这件事已经在我心里埋藏很多年了,今天从被你们抓来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这事儿肯定藏不住了,我全都交待。”面对警察,郎某异常的“痛快”。
杀人动机只因一百元钱
原来被害人张某与郎某的前妻曾在同一家商场卖箱包,因此也与郎某认识。案发当日下午,张某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郎某,两人便唠起了家常。期间,郎某向张某提出借200元钱。
俩人回到出租屋,碰巧张某的爱人并不在家。这时郎某再次提出借钱的事儿,并说有急用。张某拗不过,便拿出了100元钱。
见到只有100元钱,郎某恼羞成怒,便趁张某不备,起身朝她的后脑猛击一拳,随即又用双手掐住张某的脖子。挣扎了一会,张某慢慢失去知觉。郎某随即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朝张某头部猛砍几刀,翻走300元。
证据确凿恶魔终认罪
作为一起悬了13年的杀人案,当案件移送至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认真地审查卷宗,对指纹、血迹血型、DNA鉴定等相关矛盾问题一一进行了科学、严密的审查。经过对矛盾的完全排除,使此案中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链条。证明郎某入室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辽宁法制报 王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