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记者伏桂明 通讯员郭瑶、杨巨生)“我们就抢那些戴金项链的男的,几乎没失过手。”11月7日,刚被检察机关批捕的、“串联145号”系列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告诉记者。办案民警提醒市民:防范此类案件,最重要的还是不要露财。

今年入夏以来,市公安局110指挥台连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走路时,所戴的金项链被迎面而来的两名骑摩托车男子扯断并抢走。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发现,多起驾摩托车抢夺案件有着相似之处:犯罪嫌疑人是两个共乘一辆摩托车的男青年,专门抢夺路上行人脖子上的金项链。此案被列为“串联145号”系列驾摩托车抢夺案。
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立即派专人在案件高发地区实施重点巡逻和布控。9月10日15时,当巡警支队直属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高世鹏带领民警杜明峰、贺先民,便装在沈河区东滨河路花鸟鱼市场进行巡查时,发现有两名男子共乘一辆摩托车在路上漫无目的地兜圈,虽然车牌模糊,但民警马上注意到两名男子的体貌特征以及摩托车的型号与报案人所讲情况完全一致!
民警分别驾驶货车和摩托车跟踪犯罪嫌疑人。可疑摩托车停下来等信号灯时,民警高世鹏开车从反道冲上去,横在摩托车前。然后,另两名民警骑摩托车将嫌疑人夹在中间。遭到盘查,一名男子跳车逃跑,刚跑出200多米就被抓获。他扔在路边草丛中的断裂的金项链也被找到。
9月13日,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刑警大队介入此案,并广泛收集证据。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叫胡洛义、董长春,都是河南省周口市人,正是“串联145号”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前,他们刚刚从东陵区马官桥附近抢了一条金项链。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自今年7月以来,他们流窜在沈阳市内五区及周边郊县,专门尾随、抢夺被害人所佩戴的金项链,疯狂作案70余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董、胡二人因不熟悉地方,不敢在沈阳销赃,常常是抢20余条后,就坐火车回到河南低价卖出。
警方提醒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类案件频频发生,很大的原因是市民金银首饰外露,尤其一些男子觉得没人敢抢,将金项链故意露在外面“摆谱”,而恰是这种虚荣心招来“飞贼”。因此,若要防范此类案件,除警方加强巡逻外,市民不要轻易露富也是关键。
(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