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贤忠 通讯员 初晨
核心提示:博文是沈阳市一重点高中的应届高考生,学习成绩很好,可是正值高考最关键的冲刺时刻,她的生母的突然探望却成了他安心学习的最大障碍。他将生母告上法庭,要求中止其母的探望权。母亲本是舐犊情深,面对儿子的拒绝,她无奈放弃了对儿子的探望权。
六年未见 离异母亲突然探望
博文的父母于1999年离婚了,最初博文跟着母亲生活,可是三年后,博文的父亲通过法院诉讼要回了儿子的抚养权。从那时候起,博文就跟着父亲生活,也是从那时起,博文和母亲再也没有见过面。
2007年6月5日,博文的母亲和老姨突然出现在他就读的学校。博文称:他刚一出校门,就有一辆轿车停在了他身边。车上下来一个人边把他往车里塞边说:“我是你老姨,你妈想见你。”他被吓着了,下意识地挣脱后打车就跑,可是母亲和老姨还是开车在后面追,当博文甩掉他们回家后已经是凌晨了,他一夜未眠。
影响学习 儿子告母拒绝探望
对于六年未见的生母突然出现,博文不但没有丝毫感到惊喜,反而惊恐万分。接下来的几天母亲都到学校门口堵他,他每天都得绕道回家,根本无法安心学习。博文觉得母亲这样的行为像骚扰一样,让他每天无法正常生活,也无法安心学习。为了阻止母亲继续探望,他于当年7月将母亲告上法庭,要求中止生母对他的探望权。
母亲本是出于对亲生儿子的思念和关爱想去看望,可是没想到却被儿子告上法庭。一个月后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母亲说:“我就是想看看儿子。我想儿子快想疯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我看望自己的孩子,我看望孩子是理所应当的。我并没有骚扰儿子,不应被停止探望权。”
一审判决 母亲一月探望一次
一审法院认为,对未成年人来说,身心健康非常重要,尤其是单亲家庭子女,由于父母的离异势必给其身心造成影响,离异双方应给子女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子女在不完整的家庭里仍能享受到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拥有健全人格,健康成长。本案中,虽然博文由父亲抚养,但其母并不因此丧失探望权。博文以母亲探望导致影响学习并要求中止探视的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但博文学习紧张,其母频繁探望不妥。一审法院判决博文母亲每月探望儿子一次,至儿子年满18岁止。探望时间选择在节假日,探望地点由双方协商。
终审判决 中止母亲探望权
对一审判决,博文不服,提出上诉。市法院认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正确行使有利于子女的正常成长。本案中,被探望人博文具有一定的是非判断能力,是否接受母亲探望以及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应充分尊重和参考本人意愿。如强行为之,则不利于博文的身心健康及正常学习生活。现在博文正在高中学习阶段,以集中精力学习为由拒绝母亲探望的意愿不妨碍其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其在平衡稳定的状态下集中精力完成高中学业。对此作为生母应给予尊重和理解,故对博文提出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近日,市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中止母亲探望权。
(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