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3日,地税皇姑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组织亚明税务所和皇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执法人员,在辽宁电视台的配合下来到位于华泰新都附近的"北京清水火锅"店,对该店的发票开具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消费者反映,在该店消费同一盘羊肉,不要发票收8元,索要发票收12元,价格涨幅高达50%。商家这种故意抬高食品价格的行为,严重遏制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意愿,不仅直接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而且为其摆脱以票控税、偷逃国家税款提供了可能。经过询问,饭店工作人员承认存在此种行为。税务执法人员当即宣传了税收法规政策,并对饭店的发票和当天开具的流水小票进行了取证扣押,开出《税务检查调取账簿通知书》,责令经营者于3日内携带账簿到税务所接受进一步检查。当晚,辽宁电视台《生活导报》栏目对这次执法行动进行了报道,起到了以案为例向社会公众宣传税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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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税皇姑分局 潘运生 刘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