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个季度,鞍钢累计征收地方税费267,901万元,同比增加21,654万元。其中组织地方税收133,174万元,同比增加12,673万元,增长10.52%;社保费126,908万元,同比增加8,488万元;工会经费76,501万元,同比增加492万元;残疾人保证金169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
从前三个季度来看,鞍钢集团地方税收增长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经济增长刺激税收增长。随着房地产调控、人民币汇率改革、热轧等钢材出口退税调整等一系列宏观政策的相继出台,年初国内钢材市场就出现了"开门红",钢材价格也在4月份达到了最高点。虽然进入5月份价格迅速下滑,降幅达到了10%以上,但到9月份后价格基本保持平稳状态,继续下跌的空间不大,钢材价格同比去年还是较高,因此,增值税增加,带动城维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增加20%。二是效益工资促进税收增长。鞍钢实行效益工资,随着上半年效益的同比大幅度好转,个人所得税也增长迅速,扣除鞍钢股份公司股息利息红利减少的因素,个人所得税实际增加4040万元,增长38%。三是加强征管保障税收增长。直属分局强化税源管理,通过走访企业宣传税法,督促企业准确执行税法,印花税增加2083万元,增长30%,契税增加7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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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地税直属分局 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