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子和凳子
张某、章某、冯某(另案处理)都是抚顺市东洲区人,张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次,因抢劫罪被判刑一次。
2007年4月28日20时许,在东洲区某饭店内,章某与同在饭店内的李某发生争执,张某、章某、冯某持酒瓶子和凳子殴打李某,致李某轻伤(经法医鉴定)。
近日,经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考虑到张某的累犯情节,从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