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龄超过25年的二手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近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放宽贷款条件,延长二手房贷款期限。
具体调整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由原超过25年不予贷款,调整为房龄超过30年不予贷款;贷款期限由原35年减房龄,调整为50年减房龄,且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据了解,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比例及利率。贷款最高限额: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为80万元。贷款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中心认定房屋价值的70%;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中心认定房屋价值的6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顶层房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50%。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规定执行。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
(鞍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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