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_name!""}
新闻热线 024-23187042 值班电话 024-23186204
东北新闻网
北斗融媒
您当前的位置 :东北新闻网>>辽宁频道>>鞍山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即食真空包装肉制品风险提示

2025-09-12 00:50:18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产肉毒毒素梭状芽胞杆菌在厌氧环境(如真空、罐装)下极易生长繁殖并产生毒素。网络销售的小微品牌即食真空包装肉制品(如鸡架、鸡爪、酱卤肉等),如果在生产加工、储存流通环节控制不当,可能会成为导致肉毒中毒的高风险食品。

  一、主要风险点

  1.原料污染:原(辅)料可能携带产肉毒毒素梭状芽胞杆菌及其芽胞。

  2.加工过程控制不当:工艺不过关,加热温度和时间不足,无法有效杀灭细菌芽胞。

  3.运输、储存条件不当:产品在较高温度下运输和储存,厌氧环境下细菌繁殖和产毒。

  二、对生产经营者的建议

  1.严格源头控制:从正规渠道购买原(辅)料,确保原料清洁。

  2.强化过程管控:必须采用科学有效的灭菌工艺(如高温高压灭菌),确保足以杀灭细菌芽胞;可按规定使用亚硝酸钠抑制细菌繁殖;严格控制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防止交叉污染。

  3.明确标识规定:应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注明储存条件(如“请于X℃以下冷藏保存”)和保质期。

  4.保证冷链连贯:需低温保存的产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的全过程必须保持冷链不间断,并定期监测温度。

  5.建立追溯体系:完善产品追溯记录,便于发生问题时及时召回。

  三、对消费者的紧急提示

  1.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选择信誉良好、标识清晰的品牌产品,避免购买来源不明、无标签或标识不清的即食真空包装肉制品。

  2.仔细检查产品状态:购买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膨胀、无漏气。如发现包装鼓包、食物变质异味等异常,不要购买食用。

  3.严格遵守储存要求:购买后应立即按标签要求储存(冷冻:-18℃以下,冷藏:0~10℃,阴凉处:不超过20℃),并尽快食用。

  4.及时就医:如食用后出现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吞咽困难、言语不清、肌肉无力等神经中毒症状,应立即携带剩余食物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鞍山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张刚

东北新闻网微博

北斗融媒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23187042)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channel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