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生产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两起特种设备典型案例。
案例一:辽宁某公司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辽宁某公司负责鞍山市某商场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2025年4月,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商场内4部电梯进行检查发现,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未按照要求及时对上述4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案例二:鞍山市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案
2025年5月,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对鞍山市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能提供其当天充装的5支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务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岗位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鞍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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