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对鞍山市部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布,提醒广大驾驶人依法行车,安全驾驶。
公交车道电子警察设备
公交专用车道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33处,抓拍以下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3.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6.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7.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车载移动式执法取证设备
车载移动式执法取证设备10处,在全市范围内,抓拍以下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2.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3.机动车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违停抓拍设备
违停抓拍设备1处,抓拍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
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2处,抓拍以下违法行为:
1.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4.逆向行驶的;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鞍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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