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鞍山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鞍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7月14日发布《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报,目前全市降水已经结束,预计未来三天我市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鉴于当前降雨、河道来水情况,经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14日18时30分起,维持海城市、台安县、岫岩防汛Ⅱ级应急响应不变,其他地区降低至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心理,摒弃厌战情绪,持续做好防汛工作。海城市、台安县要做好辽河、浑河等大河洪水防御,强化巡堤查险。千山区、岫岩、海城市东部山区要防范滑坡、泥石流等风险隐患。各地区要根据雨情、水情的发展变化,及时会商研判,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要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加强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四地一低一桥、农村漫水桥等重点部位巡查防守,突出人员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鞍山发布)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23187042)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