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_name!""}
新闻热线 024-23187042 值班电话 024-23186204
东北新闻网
北斗融媒
您当前的位置 :东北新闻网>>辽宁频道>>朝阳
朝阳市社保部门提醒:这些人员需在5月5日前完成资格认证,逾期将自动停发待遇!

2026-04-09 17:27:40    来源:朝阳日报 分享到:

  原标题:5月5日前必须办完!不办自动停发

  近日,朝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认证提示,为确保各类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将自动停发待遇。

  本次需抓紧完成认证的人员包括:

  2025年6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2025年当年办理退休人员);2025年12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亡遗属人员。上述人员务必于2026年5月5日前完成认证,认证时间以数据录入系统为准。未按期完成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自动停发相关待遇。

  社保部门也对认证周期作出说明: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认证周期为12 个月;企业职工遗属、工伤伤残及工亡遗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周期为 6 个月。一个认证周期内可多次认证,有效期以最后一次认证日期为准。

  为方便群众办理,市社保中心提供多种便捷认证渠道:

  一是通过“辽宁人社” 微信小程序,可自主认证或由他人代为认证;

  二是使用微信、支付宝内的“电子社保卡” 小程序线上认证;

  三是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就近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现场认证;

  四是因病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由家属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认证。

  社保部门特别提醒,办理认证时请留下有效手机号码,便于后续及时联系沟通,确保待遇发放顺畅。

  (朝阳日报)

责任编辑:张刚

东北新闻网微博

北斗融媒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23187042)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channel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