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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泄愤扬长而去 触犯刑法悔之晚矣

2021-07-28 09:43:43   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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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我来把你家砸了,下次再来要你命!”孙某闯入李某家中,损坏物品并留下纸条扬长而去。近日,经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孙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孙某已年近60岁,家住丹东市,与女朋友张某从2006年交往,并开始了“搭伙过日子”的生活,至今已有15年。2020年9月,张某在打麻将时与孙某的朋友李某相识,一来二去两人产生了好感,孙某隐约察觉到两人关系不对劲。

  12月7日晚,孙某、李某、张某三人一起喝酒。回家后,张某因喝得太多睡着了,孙某趁机翻看了她和李某的聊天记录及视频,确定二人有染,孙某大怒,要找李某算账。而李某因事情暴露而害怕,将孙某电话拉黑、微信删除,当晚躲去了宾馆,不敢回家住。

  孙某非常生气,摔了张某的手机,并给李某打电话要求见面,因电话被拉黑,无法联系上李某,愤怒之下,孙某第二天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来到李某住处,用水果刀将李某家中的衣物、电视、花草等物品损坏,并用手机拍了现场视频。在离开之前,孙某还留下了字条。令孙某没想到的是,他的“报复”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并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治。(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 张然、张昕萌)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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