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获悉,丹东市今年将再度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此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高的具体内容包括: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740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680元;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调增为每人每月1155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调增为每人每年11610元。
新标准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丹东连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更精准聚焦困难群体需求,不断提升救助服务管理水平,全力以赴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用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更温暖的天空。
(丹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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