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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通报4起船舶擅自屏蔽导航安全设备典型案例

2025-11-18 18:51:51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擅自拆卸、屏蔽导航安全设备,不仅违法,使船舶处于风险当中,更是极大地威胁了船员的生命安全。2025年,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全面强化科技管船力度,依托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通过海上执法船“北斗+雷达”动态比对、北斗平台与执法船精准联动执法、重点监管渔船实时监测等机制进行严厉打击,彰显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力度,选取了4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丹渔捕08XX船擅自屏蔽导航安全设备案

  【基本案情】2025年9月3日22时,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执法船在辖区内执法巡航中,通过船载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与雷达系统比对,发现丹渔捕08XX船无北斗报位信息,遂责令该船立即停航接受检查。经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发现,该船北斗终端被锡纸包裹,涉嫌屏蔽导航安全设备。经查,该船船长刘某玉驾驶丹渔捕08XX船在黄海北部海域进行渔获物转运,为逃避监管,利用锡纸对北斗终端违规实施屏蔽行为,船长刘某玉于2024年11月28日因擅自拆卸导航安全设备被行政处罚,系一年内两次违反规定。另查,该船还存在职务船员配备不齐、遮挡船名牌的违法行为。

  【查处结果】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据《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第三条,对船长刘某玉涉嫌屏蔽导航安全设备罚款1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对该船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的行为,分别对船长刘某玉罚款4500元、经营人宫某明罚款5.5万元;依据《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对经营人宫某明未按规定悬挂船名牌罚款1000元,以上罚款共计21.05万元,并责令船长、经营人改正违法行为。

  二、辽丹渔运25XX1船擅自屏蔽导航安全设备案

  【基本案情】2025年4月4日,辽丹渔运25XX1船因北斗离线报警被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召回至东港市大东港渔政码头接受调查。经查,该船船长常某所在3月29日驾驶该船出海,至4月3日期间在黄海海域从事渔业辅助活动,为逃避执法监管,3月30日5时左右利用锡纸对北斗终端违规实施屏蔽行为。另查,当事人常某所于2025年3月11日因擅自屏蔽导航安全设备被行政处罚,系一年内两次违反规定。

  【查处结果】依据《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对船长常某所作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三、辽丹渔运25XX5船擅自屏蔽导航安全设备案

  【基本案情】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渔船渔港信息化部门通过涉海渔船智能监管对辽丹渔运25XX5船进行实时监测,经数据分析发现该船北斗航迹于2025年3月28日至3月31日在黄海海域存在异常断点情况,且持续时间较长,超过合理通信延迟范围,可能存在违规屏蔽、关闭设备的行为,将线索推送执法机构依法进行核查处理。经调查,辽丹渔运25XX5船船长为李某喜,当事人为逃避监管,在上述信号中断期间违规利用锡纸将北斗终端屏蔽。另查,当事人李某喜于2024年6月14日因擅自屏蔽导航安全设备被行政处罚,系一年内两次违反规定。

  【查处结果】依据《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对船长李某喜作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四、辽丹渔23XX2船擅自屏蔽导航安全设备案

  【基本案情】2025年9月23日,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渔船渔港信息化部门发现辽丹渔23XX2船出现离线报警,经研判分析,将该船航行轨迹和动向精准推送至海上渔政执法船后将该船查获。经调查,该船船长于某宾为逃避监管,于9月21日至9月22日期间利用锡纸违规对北斗终端实施屏蔽行为,期间驾驶渔船在黄海海域从事渔获物转运。另查,当事人于某宾于2024年11月14日因擅自拆卸导航安全设备被行政处罚,系一年内两次违反规定。

  【查处结果】依据《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对船长于某宾作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上述案件的查处,有力地维护了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四名当事人在一年内连续实施违法行为被处以高额罚款,这警示所有渔业船舶船长,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必须严格遵守、敬畏法律法规,更要履行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否则就要付出高昂代价。

(丹东发布)

责任编辑:钱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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