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_name!""}
新闻热线 024-23187042 值班电话 024-23186204
东北新闻网
北斗融媒
您当前的位置 :东北新闻网>>辽宁频道>>丹东
月缴基数下限调整,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2025-12-01 16:57:20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关于调整丹东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丹人社发〔2025〕21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如下:

  丹东市区月缴基数下限由1900元调整为2080元;东港、凤城、宽甸月缴存基数下限由1700元调整为1930元。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据实调整缴存基数,并严格执行。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丹东发布)

责任编辑:张刚

东北新闻网微博

北斗融媒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23187042)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channel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