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丹东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
提升全市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23日午后到傍晚,小到中雨(5~2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有暴雨(50~80毫米),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等强对流天气。23日夜间到24日白天,暴雨到大暴雨(80~150毫米),丹东市区、东港、凤城东部和宽甸的个别乡镇(街道)雨量偏大(200~30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60~80毫米,局部可达80~10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7~9级。降雨集中时段为24日2时到17时。
根据当前汛情,按照《丹东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报,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于8月23日16时起,发布黄色预警,提升全市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
各县(市)区防指要根据本地区雨情、水情、汛情发展,加强分析研判、科学指挥调度、及时发布预警、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立足扩面转移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将游客、外来务工人员、山区涉农人员等纳入管控范围,务必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8月23日17时前危险区域人口要全部转移完毕。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漫水桥、过水路面、狭窄河道、山洪沟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和巡查值守。适时关闭涉山涉水旅游景点,妥善转移疏散游客。各类抢险队伍要按照Ⅲ级应急响应要求集结待命,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各地区包保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调度,确保不走过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派出专家组到相关责任区域驻守,在人员转移避险、抢险救援、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等方面充分发挥行业作用,为各地防汛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23日
(丹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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