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副热带高压和地面气旋共同影响,预计8月24日白天至25日白天,我市将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天气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强降水主要集中在24日傍晚至25日早晨,累计降雨量可达50~100毫米,局部100~18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30~60毫米,雷雨时阵风可达7~9级。
针对此次强降雨过程,市气象局于8月24日8时发布了暴雨Ⅲ级(较重)和强对流Ⅲ级(较重)预警。经会商研判,依据《抚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24日11时起发布蓝色预警,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要求,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预案》规定,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立即开展各项防汛工作。各县区要抓紧落实相关防汛措施,强化水库防洪调度,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IV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落实防御各项措施,并将防御强降雨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同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远离河道,注意防范山洪、滑坡、泥石流、水库泄洪等次生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及防范低洼易涝区、城乡道路、过河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积水隐患带来的不利影响,敬请广大市民配合做好转移避险工作。
(抚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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