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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Ⅲ级

2026-07-12 17:40:35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关于将葫芦岛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指,市城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12日下午最新气象资料分析,12日23时至13日12时,我市有大雨到暴雨(40~60毫米),个别乡镇大暴雨(100~15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40~8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7~9级。主要降水落区为我市西部和北部地区。主要降水时段为13日2时至11时;13日13时至14日20时,我市有大雨到暴雨(40~80毫米),局部有大暴雨(100~15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40~8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7~9级,主要降水落区为我市东部及沿海地区,主要降水时段为13日14时到14日5时;12日夜间至14日白天累计降雨量60~100毫米,局部150~300毫米。经市防指会商研判决定,自7月12日16时提升至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全市进入紧急防汛状态。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受强降雨影响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抓紧落实相关措施,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按照对应级别提前启动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葫芦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2日

  (葫芦岛日报)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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