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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展“新职伤”保障试点 让“小哥”更有保障

2025-07-08 14:06:57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4日,记者从辽宁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启动仪式上了解到,辽宁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迈入了新阶段。从7月1日起,以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行业为重点,将部分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保障平台从业人员在遭受职业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启动仪式现场,辽宁省、沈阳市两级人社部门设置咨询台,工作人员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现场通过播放宣传片、悬挂宣传条幅、解答政策,广泛宣传职业伤害保障参保、缴费、待遇申领和办事指南等信息,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知晓度。

近年来,辽宁省相关部门同向发力,联合构建涵盖就业促进、权益维护、争议化解、技能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该省首次以制度形式将医疗救治、伤残补偿、职业康复等保障措施惠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新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协助办理职业伤害保障事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辽宁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7月1日起,以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行业为重点,将曹操出行、滴滴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顺丰同城、货拉拉、滴滴货运、快狗打车、满帮省省等11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保障平台从业人员在遭受职业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职业伤害保障突破了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限制,由平台企业按订单缴费,实现了每单必保、每人必保。平台从业人员在执行订单任务期间,因发生事故受伤或出现突发疾病死亡等六种情形将确认为职业伤害,可享受医疗费用、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等保障待遇。

(记者白涌泉)

责任编辑:万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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