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本人账户了。省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优化我省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符合“免申办”条件或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并提供必要材料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生育津贴拨付给参保职工,并及时告知参保单位。各市可结合实际选择一次性或逐月等发放方式,鼓励在参保人休假期间均衡支付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2025年11月1日前住院分娩的,生育津贴仍按原渠道发放。
辽宁医保以数据共享为核心支撑,围绕职工生育相关待遇申领全流程构建“自动核验—智能提醒—便捷办理—结果反馈—风险防控”闭环管理模式。依托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医保结算清单,联动省营商数据共享平台中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通知单等关键信息,系统完成申领资格匹配,从源头减少人工审核误差与材料提交负担。对经核验符合申领条件的职工,通过单位网厅、“掌上办”平台或短信等多渠道推送申领提醒;职工仅需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辽宁医保专区”或本市“掌上办”渠道补充确认账户信息,系统即可启动自动审核与拨款流程,实现“零跑腿、线上办”。
(辽宁日报记者 徐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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