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主汛期全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三至四成。为进一步做好防汛卫生应急相关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汛期医疗应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完善卫生应急处置准备,做好汛期防灾准备。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掌握汛情预测预报和相关信息,及时提醒和督促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灾害的应对准备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汛期医疗应急预案,加强内部防汛安全措施,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逐一深入排查,及时消除因灾受损风险。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加强医疗力量配备和医疗物资储备,保证正常诊疗秩序,同时做好灾害伤病员收治准备,确保一线医疗力量和药品物资充足,满足汛期医疗保障需求。
同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省、市和县(区)三级医疗应急队伍做好人员、药品、器械和车辆等准备工作,坚持24小时备勤和日常演练,保证需要时医疗应急力量能够迅速投入。各急救中心(站)做好急救准备,保证急救电话通畅,为患者提供快速、安全、有效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辽宁日报记者 王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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