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市2026年普通高考加分(含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及办理须知
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高考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6〕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所有符合加分(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按规定进行申报,由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在沈阳市报名的考生,办理高考加分(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核须知及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一 《通知》中加分条件第1条
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办理须知:
(1)公安烈士子女考生,按市公安局通知要求申报。
(2)军人烈士子女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
二 《通知》中加分条件第2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办理须知:
符合条件的考生持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
三 《通知》中加分条件第3条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办理须知:
(1)具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加分资格由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市)侨务办公室预审后至市侨务办公室申报(受理地点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非我市户籍但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身份证明到学籍所在区、县(市)侨务办公室预审后至市侨务办公室申报(受理地点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2)符合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条件的沈阳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台联申报。
四 《通知》中加分条件第4条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办理须知:
(1)符合上述条件(不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的沈阳考生,由军人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按所在地级市军分区(警备区)通知要求申报。
(2)符合“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条件的沈阳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
五 《通知》中加分条件第五条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办理须知:
有关考生持相关材料到高考报名的区、县(市)招考办申报。
六 《通知》中加分条件第六条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办理须知:
符合条件的沈阳考生按市公安局相关通知要求申报。
七 《通知》中加分条件第七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办理须知:
符合条件的沈阳考生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要求申报。
八 《通知》中加分条件第八条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办理须知:
符合条件的沈阳考生,到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申报。
重要注意事项
1.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2.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3.所有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信息按规定均须向社会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加分(照顾政策)项目、加分分值(或享受照顾政策)及审核单位等。
沈阳市台联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各区、县(市)侨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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