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铁西区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2026年和平区小升初普查登记须知
各位家长:为确保您的孩子顺利进入和平区初中就读,请仔细阅读登记须知,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一、普查登记对象
2026年小学毕业生,具有和平区户口、房产或居住证,其中一项即可。
注:沈阳市和平区以外户口(不含辽中、康平、法库、新民市)且无和平房产的不在登记范围
二、普查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7:00
三、普查登记方式
和平区初中入学通过“2026年沈阳市小升初普查报名”系统进行登记。请家长登录“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网、辽宁省教育厅官网,进行信息填报。
为方便家长准确有效地进行网上登记,区内各校开设小升初普查登记现场指导服务站及服务热线,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接受现场指导。附:和平区小升初普查登记咨询电话。
四、普查登记材料
(一)和平区有房或有户
1.户口本原件
2.房产证原件(如房产证未下发,需契税证明或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或动迁证明原件及入住通知单等原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如下情况需另外补充登记材料
(1)房主为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原件。
(2)父母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原件。
(3)外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
(二)沈阳市无房且无户,有和平区居住证
请家长根据实际居住地,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普查登记,最终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1.户口本原件
2.和平区居住证原件(当地派出所开具的父母一方证明即可)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沈阳市内无房证明原件(父母双方)
5.如下情况需另外补充登记材料
(1)父母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原件。
(2)外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
五、现场普查登记
以下情况无需线上登记,请家长于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携带相关材料到和平区社区学院(地址:和平区柳州街6号)进行现场登记。
1.港澳台学生
(1)提供监护人和平区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学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外籍学生
(1)提供监护人和平区房产证、户口本及有效证件(护照、签证、居留许可证、在和平区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学生有效证件(出生医学证明、护照、签证、居留许可证、在和平区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除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学籍证明原件。
六、重点说明:
1.填报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送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家长报名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核验学生信息。如需要补充材料,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对学生相关信息进行核验,请家长随时关注普查学校通知。
3.此系统只允许填写一次,请在提交前务必确认信息无误。
工作提示:普查信息提交成功不代表实际入学学校。
和平区教育局
2026年5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026年沈河区小学升初中普查通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2026年沈河区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您为孩子选择在沈河区就读初中!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不明事宜,可及时联系普查学校,以获取具体普查信息及普查要求。
一、 普查范围
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五四”制学校即将升入七年级的学生)
二、 普查方式
“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网或辽宁省教育厅官网
三、 普查时间
5月12日9:00—5月18日17:00
四、 普查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将按照2026年出台的沈河区学区划分方案执行,家长填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每年学区划分方案将由市教育局通过媒体统一对外公布)。
2.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可更改,请家长认真填报,以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影响后续入学的情况。
3.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请家长同时关注学校公众号,并保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学校后续通知,如未如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4.如网上填报信息不完整、有误或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核验的,应补充材料,进行现场核验,请家长注意接听电话或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后续通知。
5.如需办理延缓入学,也需参加普查,延缓入学手续可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到录取学校办理。
6.如果孩子为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的,请联系拟就读初中普查学校,进行普查。
五、 普查学校

*注意:
家长填报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在开学前,由各录取学校通知新生报到,如未如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六、普查材料
1拥有沈河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准备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涉及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如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契税、发票和入住通知单等材料);
(3)学生出生证明。
另:执行房产、户籍年限限制的学校(详见附件1),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2随迁子女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及其父母其中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由租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学生及其父母双方均为沈阳市郊区县户籍,此项可忽略);
(3)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4)学生出生证明。
建议随迁子女家长在普查前提前和学校沟通,以便于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等,可在以下学校进行入学普查。

*注意:
家长填报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以最终录取为准。
七、2025年入学政策(供参考)
1、学位紧张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限制,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户口、房证3年以上,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同时要求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少年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2、新建校成立当年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第二年要求户口簿、房证统一满1年,之后年限逐年递增至满3年。
3、已配建学校的楼盘,按相关招生条件执行。
4、随迁子女就读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
5、所有社区名称均为2023年后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名称。
附件1:
有户籍、房产时间限制的学校如下:
1.沈阳市第七中学;
2.沈阳市七中东新学校;
3.沈阳市七中五里河学校;
4.沈阳市第七中学南部校区;
5.沈阳七中卓越学校;
6.沈阳市实验学校(中学部);
7.沈阳市实验学校旭东中学。
2026年大东区小升初普查须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2026年大东区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您为孩子选择在大东区就读初中!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目前就读小学。
一、普查范围:
2026年本市及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五四”制学校即将升入七年级学生)。
二、普查时间:
小升初2026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7:00。
小学一年级新生普查时间预计为2026年5月21日-5月27日。(具体安排请关注“大东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三、普查方式:
家长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入口(辽事通APP或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及辽宁省教育厅),使用“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线上报名。选择报名区县,并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号、毕业学校及班级、房产编号、对口社区(无需上传社区证明)等信息。
四、普查要求:
1.家长可根据房产、户籍、居住证等信息选择普查学校进行报名,本次普查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最终录取以系统短信及电话通知为准,时间在8月下旬。
2.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填报一所学校,请勿重复填报,以免影响学生后续在本区招生录取。
3.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学生信息,如有瞒报、伪造现象通过比对将取消学生学区内学校录取资格。
4.学生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学生信息,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二次核验。二次核验具体时间等待学校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5.如果学生为港澳台、外籍或因其他原因无身份证号码的,请联系拟报名学校进行普查。
6.学生普查学校请参照《2025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初中)》,2026年学区划分方案具体公布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执行。
7.现将普查学校对应社区及学校咨询电话汇总如下,供参考:

2026年铁西区小升初普查须知
2026年小升初普查报名即将开始,沈阳市教育局已经通过“沈阳教育发布”公众号对社会关心关注的常见问题做了解答,准备在铁西区升初中的学生和家长们快来看看铁西区的具体要求吧!
一、普查登记对象
1.2026年小学毕业生,或者已在铁西区教育局办理延缓入学的小学往届毕业生。
2.以下房户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学生本人具有铁西区户籍;学生本人或父母具有铁西区已实际居住房产,或协议楼盘已办理备案合同的房产;学生及父母在沈阳市无房无户,但学生父母具有铁西区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普查报名时间
1.普查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7:00。本市小学毕业生请在此时段完成报名。
2.因特殊原因错过此次线上报名,6月底前,沈阳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一次补报名,具体时间等有关信息将通过“沈阳教育发布”进行发布。
3.错过两次线上报名时间的外市地回铁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请联系普查对口初中。
三、普查登记方式
铁西区初中入学通过“2026年沈阳市小升初普查报名”系统进行登记。请家长登录“辽事通”APP或沈阳政务服务网或辽宁省教育厅官网,进行信息填报。
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的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铁西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地址:铁西区教师进修学校208室,保工街十三路与十四路之间)线下办理信息登记。
除毕业小学外,铁西区初中学校也开设小升初普查登记咨询点及服务热线,家长可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信息,或携带相关材料接受现场指导。
附:铁西区小升初普查对口学校及铁西区教育局登记咨询电话

四、普查登记材料
1.铁西区户口:准备户口本、出生证明。
2.铁西区房产:准备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明。如果是未下房证但已实际入住,需准备购房备案合同、大发票、入住通知单等。如果是协议楼盘,需准备购房备案合同、大发票。
3.铁西区居住证(派出所办理):准备户口本、出生证明、学生父母居住证、学籍卡片(非本市小学毕业生)。
4.为维护学生权益,以下特殊情况需到普查对口初中学校进一步提供佐证补充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1)单亲家庭。若为离异家庭,以法定抚养人房户条件入学,还需提供抚养协议或判决书;若学生父或母一方亡故,还需线下提供户籍注销页或死亡证明;若学生为未婚生子,还需线下提供父或母户籍页(婚姻状况为“未婚”)。
(2)小产权房(小红本、小绿本)、军产房,还需提供目前产权管理部门的证明。
(3)未在房产局办理房证的铁路用房,还需提供交款证明、入住通知。
(4)动迁房待回迁(或已回迁但未下房证),还需提供回迁协议、回迁安置所在社区开具的情况说明。
(5)农村宅基地买卖、农村集资房买卖等未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还需提交买卖协议、房款交易转账证明或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买卖情况说明。
(6)无出生证明且户口不能体现亲子关系的,还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书等能佐证亲子关系的材料。
(7)二(多)孩家庭,因升学需要而父母各带一孩落户一处房产的,除提供初中新生报名的房户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另一孩的户口、出生证明、房产证。
(8)学生或父母无沈阳市房产,且全家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并使用此房产入学的,另外还需要提供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子关系证明。
(9)港澳台学生。提供监护人铁西区房产证、户口本;提供学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出生证明、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
(10)外籍学生。提供监护人铁西区房产证、户口本及有效证件(护照、签证、居留许可证、在铁西区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提供学生有效证件(出生证明、护照、签证、居留许可证、在铁西区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若学生父母委托其他人作为学生在沈监护人,另须提供经公证处或使领馆认证的在学习期限内的寄养儿童委托书、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及铁西区房产证等。
(11)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除携带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学籍证明原件。
(12)因健康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学生。本区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或有效证件)原件与复印件,通过毕业小学申请办理延缓入学。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房产、户口、市级以上医院诊断等)到铁西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时间为一年,即2027年入学。
五、普查对口学校选择
请参考2025年铁西区初中学校学位分配表(后附),依据房产、户籍、居住证的地址所在社区,选择普查对口初中学校。
注意,普查对口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不符合普查对口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重点说明
1.家长填报及提交材料将通过公安、房产、民政、卫健等系统进行大数据校验,请保持真实有效,否则将面临多次线下复核。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报送相关部门外,还将影响个人诚信。
2.家长报名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核验学生信息。除特殊情况外,如另需补充材料,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对学生相关信息进行核验,请家长随时关注普查学校通知。
3.此系统只允许填写一次,一旦确认提交,线上不可修改。如果家长发现填报有误,请在6月30日前联系普查对口学校预约更改,但只能更改一次。
4.未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且初中阶段同区不可以办理转学;逾期未履行报到注册手续的,由生源地教育局根据当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铁西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0日
(和平教育、沈河教育、大东区教育局、铁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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