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12时36分,京沈高速辽宁锦州段沈阳方向452公里处,一辆罐车和厢式货车相撞起火。经现场处置,火势已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目前,受此次交通事故影响,辽宁省高速公路沈阳、鞍山、盘锦、锦州、葫芦岛地区部分收费站采取管制措施。
沈阳地区:
禁止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有:沈阳西站、高花东站、高花西站、茨榆坨站、辽中站、辽中南站、茨榆坨北站。
鞍山地区:
禁止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有:台安站山海关方向。
盘锦地区:
禁止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有:盘锦北站、高升站山海关方向。
锦州地区:
禁止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有:光辉站、凌海站、锦州东站、锦州站上述站口山海关方向;班吉塔站、锦州西站、义县站上述站口锦州方向。
葫芦岛地区:
禁止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有:葫芦岛站、沙后所站、绥中站、前卫站、东戴河站上述站口沈阳方向。
(总台记者韦昊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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