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13时许
和平区平融路路口
一辆警车与电动自行车
发生剐碰
正在路口执勤的
和平大队民警
徐继凯、安启宁
迅速上前处置
“指挥中心,现场伤者并无大碍
机动车牌照为辽OA079警......”
辽O?
发现情况异常的徐继凯
立即警觉起来
“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
车辆驾驶人见到交警
神情异常紧张
“好的,您稍等啊
我这就是去加个油”
男子说话吞吞吐吐
顾左右而言他
在交警的催促下拿出证件
“你是哪个单位的?
警官证给能我看下吗?”
男子支支吾吾
犹豫半晌
终于道出了实情
“其实,我不是警察”
和平分局浑河站西派出所
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车辆驾驶人徐某某
出于“拉风、神气”目的
于6月末将私家车
改装外观
并安装了假车牌
警灯、警报器等
6月29日
徐某某驾驶“警车”
“亮相”街头
在前往加油站的路上
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剐碰
被交警当场识破
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平安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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