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分子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过程中,会以各种渠道利用他人为其提供帮助。大连公安在案件办理中发现,有的人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牟利却被用于转移钱款,有的人在街边车辆上粘贴“涉黄小卡片”实则是吸引他人落入电诈陷阱,也有的人帮助诈骗分子收取现金或买卖实物......很多行为看似与诈骗本身无关,但却直接或间接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得以实施的帮凶,是电诈犯罪链条上的重要一环。
大连公安系统梳理出成为“电诈帮凶”的三类典型案例,现将第二类“引流类”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岳某等7人粘贴涉黄小卡片案
案情经过
2025年8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向路边车辆粘贴涉黄小卡片。经查岳某等7人通过网络接单、制作并张贴小卡片牟利。案发后,警方先后将岳某等7名违法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打印机及涉黄卡片。7名违法嫌疑人均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后果
近几年,通过张贴涉黄小卡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例呈多发态势,受害人一旦扫描了卡片上的二维码,便会被诱导一步步进入赌博、裸聊、刷单等违法犯罪平台,从而一步步落入骗子的圈套。
张贴小卡片行为看似“小打小闹”,实则成为了庞大的电信诈骗犯罪产业链的发起端和吸引手段,这种行为最高可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案例二
刘某3人非法架设固定电话转换为网络信号(VOIP)设备案
案情经过
2025年8月,警方接到报警,称发现有人在一酒店使用的固定电话被用于拨打诈骗电话。经查,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通过一短视频平台结识“上家”后,专程来连入住多家酒店,架设VOIP设备供电信诈骗分子使用。案发后,警方在中山区某酒店将三人抓获。因处置及时,未造成群众财产损失,3人依法被行政拘留。
法律后果
贪图小利帮助他人架设、维护所谓的固定电话转换为网络信号设备,这样的行为看似无害,实则是被诈骗分子利用,目的都是帮助身处境外的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操控拨号,将诈骗电话号码变成老百姓信任的固定电话号码,让诈骗手段更具迷惑性。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案例三
郭某等6人非法架设手机卡转换为网络信号(GOIP)设备案
案情经过
警方通过研判发现,一犯罪团伙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平台发送引流短信牟利。2025年5月,警方在中山区成功抓获郭某等6人,6人依法被行政拘留。
法律后果
帮助架设、维护或看守所谓的“信号设备”“短信平台”或GOIP设备,看似只是提供技术帮助,实则是为诈骗分子远程操控、批量发送诈骗信息或拨打电话提供技术支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大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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