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对商品煤、羽绒制品、电热毯等7种产品组织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264批次产品,其中抽查经销单位179家209批次,发现13家14批次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
商品煤不合格率4.1%,鞍山市千山区刘三煤场、大石桥市班家煤炭销售经营部、大石桥市红三煤场煤炭经营场、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赤焱物资经销处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氟。电热毯不合格率20.0%,沈阳东北日杂市场丁鸿升日杂商行、沈阳芊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抚顺今日装饰城博然五金商行销售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机械强度、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羊绒针织衫不合格率25.0%,大连中林针织有限公司、大连森美服装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观笺服装设计工作室、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城本店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起球。
(辽宁日报 记者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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