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_name!""}
新闻热线 024-23187042 值班电话 024-23186204
东北新闻网
北斗融媒
您当前的位置 :东北新闻网>>辽宁频道>>社会法治
事发辽宁朝阳,史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撞上汽车,交警:史某某全责

2026-07-29 22:58:13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原标题: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电动车闯红灯肇事,全责!

“红灯停,绿灯行”

是经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总有人抛诸脑后

驾车途中

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闯过红灯

殊不知

这短短一瞬的冒险

更可能是无法挽回的“生命”

闯红灯的危害从来不是一句空话

它不仅扰乱交通秩序

更会给自身、他人的安全埋下致命隐患

现在,我们就来看一起

电动车闯红灯的违法案例

  2026年7月13日7时44分许,史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京沈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京沈线与叶大线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叶大线由南向北张某某驾驶蒙D***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史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史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过错。当事人张某某无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当事人史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某无责任。

  (朝阳交警)

责任编辑:张刚

东北新闻网微博

北斗融媒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23187042)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channel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