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法治化、长效化建设,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及新型网络黑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与市场经济秩序,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主动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涵盖传统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和新型网络涉黑涉恶线索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传统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1.在码头港口、涉海涉渔领域,利用暴力、威胁、滋扰、垄断经营等手段,非法侵占海域、渔港、控制捕捞作业、垄断水产交易、扰乱海上生产秩序,称霸一方、欺压渔民、侵害群众利益的“海霸”;
2.在农村地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操纵控制农村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
3.在街道、市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街霸”“市霸”;
4.在矿产资源领域通过非法手段垄断、控制矿产资源的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牟取暴利、扰乱正常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沙霸”“矿霸”;
5.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物业服务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强迫交易、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二)新型网络涉黑涉恶线索
1.裸聊敲诈:通过网络诱导受害人裸聊,截取不雅视频、照片,以此要挟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2.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设置虚假借贷流程、制造虚高债务,通过恶意垒高债务、虚假诉讼等方式侵占被害人财产。
3.软暴力催收:为索取债务,采取电话短信轰炸、骚扰亲友、网络曝光个人隐私、跟踪滋扰、上门纠缠等软暴力手段逼迫还债。
4.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幌子,通过大量差评、恶意投诉举报、网络施压等方式,向商户、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
5.舆情敲诈:假借新闻采访、网络爆料、自媒体曝光等名义,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
6.网络暴力滋事:组织雇佣网络水军,通过造谣诽谤、人肉开盒、辱骂恐吓、批量网暴等方式,滋扰伤害他人,扰乱网络秩序。
7.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对受害人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
8.务工敲诈:以务工入职为手段,故意制造矛盾纠纷,采取围堵工地、阻挠施工、网络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赔偿。
9.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威胁、纠缠、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
10.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财物受损假象,借机向对方勒索赔偿,有组织实施碰瓷讹诈。
凡是以上十类行为,纠集多人多次实施,形成恶势力苗头,侵害群众利益的,均属于本次线索征集重点。同时欢迎一并举报上述犯罪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常态化征集。
三、举报线索要求
1.举报线索应当真实客观、内容详实,尽量明确涉案人员姓名、绰号、住址、活动区域、团伙架构,详细说明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涉案金额,并同步提供照片、视频、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对故意虚构线索、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不受理重复举报、无实质内容举报及不属于扫黑除恶管辖范围的信访诉求。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举报、信函举报、电话举报等方式提供线索。
丹东市公安局扫黑办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81号
电话:0415-2553110
东港市公安局
地址:东港市振兴街193号
电话:0415-7111110
凤城市公安局
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22号
电话:0415-6804110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路(原新开路)196号
电话:0415-5169110
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
地址:振兴区福春街15-1号
电话:0415-3143110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
地址:元宝区新柳街10号
电话:0415-2867110
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
地址:振安区鸭绿江街道珍珠街225号
电话:0415-4142009
五、奖励与保密保护措施
1.线索奖励: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成功破案、打掉黑恶团伙的,将严格按照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2.严格保密:政法、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建立专人保管、闭环管理机制,严防信息泄露。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群众生活。恳请广大群众擦亮眼睛、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各类传统及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我方将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全力深挖彻查、除恶务尽,持续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告。
丹东市公安局
2026年8月5日
(丹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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