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动车追尾半挂车致眉骨骨折,头盔戴了却白戴?|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
近日,辽宁辽阳。宏伟交管大队接到报警,宏伟路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大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
接警后,大队立即派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处置。民警抵达现场看到,一辆满载货物的辽C***88(辽C***0挂)重型半挂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车辆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也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一辆两轮电动车斜倒在半挂车车尾位置,一顶安全头盔滚落在一旁。
经核实,事发当日降雨,路面湿滑。宋某成骑行二轮电动车沿宏伟路行驶至粮库门前路段时,因身穿雨披视线受阻,未仔细观察路况,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违停的重型半挂车,直接撞向挂车车尾,头部与挂车车体发生碰撞。
宋某成骑行时虽然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没有扣紧头盔下颌带卡扣,发生碰撞的瞬间头盔脱落,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最终造成眉骨骨折。
经大队依法认定:宋某成雨天骑行电动车未仔细观察路况,追尾停放车辆,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挂车驾驶人李某波雨天违法停车,且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承担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交管提醒:
出行安全需要每个人绷紧防范之弦。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仅要佩戴安全头盔,更要扣紧下颌带卡扣,避免发生碰撞时头盔脱落,失去防护效果。机动车切勿随意违法停放;确需临时停车,要按规定开启警示灯光、摆放警示标志,切莫心存侥幸图省事,避免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失。
(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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