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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网络消费和促销的提示

2025-12-29 16:27:39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引导省内网络交易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现发出以下提示:

  一、规范开展价格促销

  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显著标明期限。不得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在标价之外加价。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二、依法开展直播营销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三、保证广告真实合法

  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真实、合法,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不得以“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标志”“虚假的奖励承诺”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及认证标志。

  五、建立落实相关制度

  平台经营者应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建立检查监控制度,若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正规平台,科学理性购物

  建议消费者选择资质齐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健全的平台,认真查看平台内店铺首页是否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认真查看相关商品评价和店铺信誉,根据实际需求理性选择,货比三家,挑选有质量保障的商品。

  二、防范营销套路,清楚促销规则

  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商家促销活动规则,不轻信绝对化营销用语。要注意优惠券、红包的使用条件、折扣范围和期限。要提前关注价格变化,防范先涨价后降价等虚假折扣促销陷阱。对于先交定金、后付尾款、默认勾选等情况,要谨慎操作,确认无误后再下单。

  三、保留购物凭证,及时依法维权

  建议消费者收集和保存网购凭证、发货清单、商家承诺、聊天记录,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出现消费纠纷后,可第一时间与平台、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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