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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出台17条举措服务“海上辽宁”建设

2026-03-31 19:56:02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记者 袁畅泽) 3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李成富介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海事审判服务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省法院民三庭庭长贾春雨、环资庭庭长李云波及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贾传喜回答记者提问。

省法院副院长李成富

  李成富介绍,《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明确了锚定服务全省发展大局职能定位等17条具体举措,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海事审判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格局。

  锚定服务“海上辽宁”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弘扬新时代海洋文化,在司法裁判中注重法理与海洋民俗、航运惯例的融合,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建立大连海事法院与沿海六市法院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主动对接海事、海警、渔业等行政主管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纠纷预防、联合调处机制,协同推进“海上枫桥”经验的发展与实践。

  服务海洋新质生产力方面,重点关注跨境物流、海洋碳汇等新兴产业法律问题;保障传统产业方面,着力解决航运金融、船舶租赁等纠纷;生态保护方面,依法支持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犯罪;民生保障方面,切实维护渔民及涉海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省法院民三庭庭长贾春雨

  扩大海事国际影响方面,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每年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统一涉外送达和域外法查明指引;推广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吸引中外当事人选择辽宁法院解决争议;主动对接“冰上丝绸之路”建设司法需求,研究冰区航行等新兴领域法律问题。同时,建强高素质海事审判队伍,重点培养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外语和航运实务的复合型法官。

省法院环资庭庭长李云波

  近年来,辽宁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积极担当作为,审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发布会上,李成富发布了“十四五”时期辽宁法院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4个案例。他表示,案例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民营经济保护等重要主题,深刻体现了司法工作在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担当与作为,全面展示了海事审判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职能作用及“调解优先、以保促调”的多元解纷能力。案例突出涉外法治特色,体现对国际规则的尊重与接轨,彰显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贾传喜

  下一步,省法院将对《实施意见》17条举措逐条拆解任务,细化责任,定期开展指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海上辽宁”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

责任编辑: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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