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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丨辽宁:“税收第一课”聚焦法治公平

2026-04-01 18:11:28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记者 宋长春)“国欲强,税为源,民欲富,税为先……”4月1日,清脆稚嫩的童声在沈阳市沈河区方凌小学校园内回荡。当天,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在此举行第35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同步开展“税收第一课”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沈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文汇表示,此次“税收第一课”活动旨在让同学们在人生起步阶段走近税收、认识税收,沈阳税务部门将持续开展“税法进万家”“流动办税服务站”等活动。中国税务出版社副总编辑赵红星表示,希望继续加强与税务、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共同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贡献力量。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绍阳介绍,全省税务部门将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陆续开展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等九大类宣传活动,推介全省诚信纳税典型,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宣传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

  随后,参会领导与嘉宾共同向学生代表赠送《我的税收第一课》书籍。赠书仪式后,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北新区税务局财落税务所干部张航以《税法知识小课堂》为题,通过生动案例为孩子们讲解税收的概念、意义与作用。在税收知识问答环节,同学们争相抢答、积极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方凌小学学生代表魏湛溪说:“听了‘税收第一课’,感觉税收就在身边,自己要争当小小税法宣传员,向身边人多宣传税法知识。”方凌小学德育主任于慧表示,此次税法进校园的活动形式新颖、互动性强,对孩子来说特别有教育意义,他们学校也通过手抄报创作的形式,帮助孩子们树立税法意识,让孩子们从小知税法、讲税法、守税法。

  此次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主办,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沈阳市沈北新区税务局承办,中国税务出版社、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沈河区方凌小学协办。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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