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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2026-04-01 18:14:52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2026年3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委托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

  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总局试点开展了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总局决定新增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第二批受委托单位,承办辽宁、吉林、黑龙江三个省份的部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工作。

  此次试点,一是有利于缩短区域内经营者集中审查业务周期,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重大企业并购项目早落地、早投产;二是有利于辐射带动区域内反垄断监管和审查能力协同升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东北全面振兴;三是有利于促进健全和完善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体系,激发市场活力,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省市场监管局将按总局要求,逐项对表总局“1+3+7”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智慧监管体系(即涵盖1个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机制、3个覆盖经营者集中审查调查的全链条业务系统、7个应用支撑数据库),发挥区域带动作用,高质量承接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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