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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三年审结辽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431件

2026-08-06 16:13:37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记者 袁畅泽) 在8•15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8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娴介绍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省法院环资庭庭长李云波,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河长制综合部部长李忠心,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娴

  省法院出台《关于加强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流域司法保护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形成全省法院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辽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格局。2023年至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辽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431件。其中,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刑事案件22件;依法妥善审结涉水污染侵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17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结行政案件392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河湖“清四乱”、辽河封育、水源地保护等重点工作,服务保障流域治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省法院环资庭庭长李云波

  全省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符合生态规律的责任承担和修复方式,因时因地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实质修复。2025年,盘山县法院累计投放6865余万只河蟹苗,营口鲅鱼圈区法院投放7200余万尾鱼虾苗;锦州古塔区法院推动恢复林地及修复土壤13.8万余平方米,补植树木5600余株;丹东、朝阳等地法院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管理机制,推动生态修复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

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河长制综合部部长李忠心

  守护辽河流域生态,离不开多部门协同发力。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水利厅等单位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打击毁林毁草”等专项行动;大连中院联合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13家单位签署生态损害赔偿、行刑衔接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辽阳文圣区法院与防汛、水利部门联动整治太子河河道行洪隐患,形成“司法+行政”闭环治理模式。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

  同时,全省法院依托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会上,省法院发布了3个辽宁法院服务辽河流域保护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钱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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