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汛期以来,“7·28”和“8·4”暴雨洪涝灾害接连发生,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积极筹措资金,在前期已下达救灾资金0.7亿元的基础上,于8月5日又紧急拨付救灾资金1.5亿元,支持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救灾相关工作,统筹用于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和倒损民房修复、开展抗洪抢险等。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已累计投入各类救灾资金7.7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强资金调度,切实加大对灾区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支持力度。同时,密切关注我省汛情灾情,加强对各级财政部门督促指导,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辽宁日报 记者唐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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