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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延长70号通告执行时限至11月30日24时

2022-11-25 20:11:13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记者田理11月2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百零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沈阳市最新疫情防控情况。

  11月25日0时-18时,沈阳市累计报告核酸检测异常者116例,其中,隔离宾馆例行核酸检测检出78例,社会面核酸筛查检出27例,域外来返沈人员落地即检检出11例。

  截至11月25日18时,本轮疫情关联的密切接触者及涉疫暴露人群18264人,已全部落实了分级管控措施。

  同时,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0号)》执行时限延至11月30日24时,在执行第70号通告的基础上,对市内九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另据,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沈阳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并报请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及时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

  和平区

  1.太原街道太原小区西安街1-1号楼

  2.太原街道中华路121号SOHO新天地大厦

  3.南湖街道香港南路御景新世界12号楼

  4.南湖街道南三好街1号尚景新世界5号楼

  于洪区

  1.城东湖街道新城新加坡花园A1-A17号楼、B1-B12号楼

  2.北陵街道玉祥明居小区G1-G20号楼、Y1-Y18号楼、D1-D12号楼

  3.北陵街道赤山路阳光园A1、A2号楼、B1-B13号楼

  沈北新区

  1.新城子街道仙鹤街与温州路交叉口东100米新城子五五村华兴厨具用品有限公司黄楼

  2.虎石台街道沈北路108号幸福城3号楼

  3.辉山街道聚农路27-20号亚瑟蓝湾12号门市客昌隆超市

  4.辉山街道地利南街27号山水绿阁7号楼

  5.新城子街道常州路40号甲帝景家园11号楼

  6.辉山街道138乡道南200米天泰小区4号楼

  7.虎石台街道兴明街15-8号富城时代2号楼

  8.虎石台街道虎石台南大街55号古城新都1号楼

  9.辉山街道新城路50号泉涌新镇186-2号楼

  10.辉山街道人和街118号浅水湾小区2号楼

  解除以下区域高风险区:

  沈河区

  1.五里河街道春田小区北文萃路20号楼

  2.五里河街道翠湖园小区文萃路57巷29号楼

  于洪区

  1.迎宾路街道民安康城53-7号楼

  2.马三家街道曹台村西村

  辽中区

  1.茨榆坨街道华阳路25-1号金品御府2号楼

  2.蒲东街道迎宾路26号丽都水岸3号楼、40号楼

  3.蒲西街道商业街18号学府华城4号楼、18号楼、22号楼

  4.蒲西街道振兴巷14号灯具厂南楼

  5.蒲西街道中心街128-6号近海新城6号楼

  6.城郊街道政府路320号龙湾庄园3号楼

  7.蒲西街道政府路191-2号鑫鸿博托管中心

  铁西区

  1.大潘街道沈辽西路381号弘泽锦城小区1-55号楼

  2.昆明湖街道洪湖一街1号龙湖天宸原著小区G2号楼、G3号楼

责任编辑: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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