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的决定
(2025年10月27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5年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的议案》,决定自2025年12月15日起废止《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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