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单义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3月25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单义请求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单义的辞职请求,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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