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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6-06-15 06:13:35    来源:辽宁日报 分享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全省“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一)推动粮油稳产增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5330万亩以上,锚定“十五五”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26.4亿斤目标,深入开展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广高产集成技术,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实施粮食流通提质增效工程,促进适销对路、优质优价。巩固大豆、油料作物产能,推进大豆、花生等作物提升单产。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做好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

  (二)推进“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抓好生猪产能综合调控,促进肉牛增量提质,稳定奶牛生产。支持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饲草料生产,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现代设施农业提升工程,新建和改造更新设施农业5万亩。发展渔业生态立体养殖,推进现代化远洋捕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非法添加与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整治。健全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体系。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完善耕地保护监测监管平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强化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监管。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反弹回潮。优化设施农用地管理,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落实高标准农田分区分类建设标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443.9万亩,扎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适时开展“回头看”。统筹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保护性耕作等措施,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900万亩。实施4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快推进盘山等大中型灌区建设,做好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有效衔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推动将不稳定耕地有序调出耕地保护红线。

  (四)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农业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壮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种质创新工程重大专项。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加快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深化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合作,实施水稻、玉米、大豆等物种联合攻关。开展农机整机装备及核心技术工程化攻关,加大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和林草机械装备推广应用。拓展无人机、数字农业平台应用场景,培育智慧农(牧、渔)场和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业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创新。实施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及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推进气象、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联动机制。实施中小河流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加快推进辽河区、浑太区排涝工程建设。持续做好干旱灾害防御,开展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推进动物疫病联防联控,筑牢防控屏障。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措施。

  (六)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严格实施进口农产品检疫。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鼓励大宗农产品进口企业开拓多元化进口渠道。支持有条件的涉农跨国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境外展会、建设海外仓,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

  二、着力推进常态化精准帮扶

  (七)优化完善常态化帮扶政策机制。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强化帮扶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技能培训,强化开发式帮扶。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和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强财政投入保障,保持省市两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稳定,县级可结合常态化帮扶实际合理投入。

  (八)实施动态精准监测帮扶。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办法,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健全自主申报、日常排查、行业部门预警等发现机制,精准识别,动态调整。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社会救助对象入户核查、数据采集、信息比对和综合研判,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完善帮扶政策退出办法,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帮扶对象。根据地方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安排监测预警必要的工作经费。

  (九)健全产业和就业帮扶机制。优化帮扶资产分级分类管理和产业项目论证评价机制,因地制宜加强产业分类指导和长期培育。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在省级保持基本稳定。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在市县要优先用于产业发展。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推动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强化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统筹,推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务工就业,支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增收。开展“春暖农民工”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用好就业帮扶车间,规范乡村公益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十)统筹资源帮扶欠发达地区。保持1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变,完善帮扶机制和措施。加快推进在欠发达地区实施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保持省内对口协作关系不变,优化协作方式,拓展协作领域。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优化完善管理机制,推行“组团式”帮扶。

  三、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十一)有效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收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补贴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稳定种粮收益预期。开展主要农产品数据采集,定期监测预警和发布重点品类农产品价格信息。继续开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省级财政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支持县(市、区)引导保险公司创新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十二)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10+N”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精品农业品牌培育计划,全力打造“辽农优品”品牌,重点打造精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新增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万立方米。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规范农产品直播带货,指导交易平台落实管理责任。实施乡村旅游餐饮、艺术、数字提升行动,创新开发“乡村+”系列旅游产品,拓展一批农文旅融合场景业态。实施县域主导产业培育行动,培育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农业县,支持铁岭、朝阳打造现代农业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完善联农带农支持政策,通过农民入股分红、就业用工、生产服务等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落实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评价机制。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十三)积极推动农民工就业创业。落实好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减负拓岗。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培训项目精准匹配岗位需求。做好外出务工岗位对接、困难援助等服务保障。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常态化开展治理欠薪“四季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探索在更多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采用灵活发包方式由农村基层自主实施项目,规范资金发放流程,扩大发放规模。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

  (十四)鼓励支持乡村消费扩容升级。加强农文旅融合培训,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鼓励农村消费品更新换代,健全农村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四、着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五)调整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对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调整完善。以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重点县为基础,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以县域为统筹单元积极稳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保障乡村产业和城乡融合发展。支持边境地区推进城镇和村庄建设。

  (十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因地制宜开展小型引调水、水源置换、管网改造等规范化建设与改造,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工程200处,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机制。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新建改造农村电网5800公里。推进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建设改造40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500公里,维修改造村内老旧道路2200公里。继续实施无名村路命名工程。推进快递进村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持续保障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加强林区、垦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十七)统筹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科学规划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实施农村学前教育补短板工程,优质公办幼儿园覆盖95%乡镇,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支持城乡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推动城乡学校在线共享优质课堂。深入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县级医院与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巩固拓展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健全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差别化支付政策,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发展县域普惠托育服务。继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采取干部包联、志愿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及时帮助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重度残疾人等解决实际困难。

  (十八)统筹做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对村屯、路域、河湖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完善县乡村三级运维管护体系。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排查整治,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多元高效利用,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90万亩、治理黑土区侵蚀沟374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4条。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全面推进“三北”工程建设,实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综合治理290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促进草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十九)努力打造文明乡风。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引导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加强乡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打造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实施“乡风焕新”计划,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培育简约文明的婚俗文化,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优化农村殡葬服务供给。

  (二十)扎实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大对“村霸”及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推进农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整体防控水平。健全宗亲组织和宗祠规范管理制度机制。深入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人身权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金融活动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统筹做好农村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道路交通、有限空间、燃气、消防、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组建农村志愿消防队。加强异地转港、刺网作业等海洋渔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快推进海洋捕捞渔船“木改钢”,提升渔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着力深化机制创新

  (二十一)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支持家庭农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农民合作社延长产业链条,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20个、新增区域农机服务中心20个。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新增村级债务。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理顺社企关系,提升为农服务水平。规范农垦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移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二十二)有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优先支持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发包、资产入股等方式高效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十三)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统筹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资金使用机制,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农村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机制,为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贷款展期、续贷等服务。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十四)激活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建设用地指标需求。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推动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大力培育乡村农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鼓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培育农创客,举办第八届辽宁省农村创业项目大赛。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六、着力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五)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坚持中央统筹,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分类实施乡镇干部、村干部、农村党员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培训。

  (二十六)有效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平稳有序做好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乡镇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持续做好村级组织后备力量培养储备。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一线力量,公务员招录计划向县乡基层机关倾斜,原则上不得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统筹县级基本财力等资金来源,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巩固拓展“对村巡察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二十七)不断改进农村工作作风。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自觉按规律办事。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完善权责清晰、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一表通”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合。优化考核指标,突出重点任务,继续开展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充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优良作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锚定目标、真抓实干,持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再上新台阶,为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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