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奇凡为辽宁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刘奇凡为辽宁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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