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辽宁省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省委依法治省办成立三个督察组,分别对沈阳、抚顺、丹东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实地督察。这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省实施方案收官之际,我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与有力推动,旨在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以法治督察“利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此次督察重在对标落实、挖掘问题、治本清源和点亮示范。实地督察前,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验收,紧盯尚未完成、正在推进的15类重点任务,结合中央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梳理确定为9个方面35项督察内容。在督察过程中,通过“督帮结合”机制和“解剖麻雀”方式,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为民水平,形成“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一套制度”的良性循环。同时,对于被督察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委依法治省办将予以总结推广和借鉴运用,以点带面提升法治辽宁建设整体水平。
据了解,省委依法治省办已提前两年实现对全省14个市的综合性法治督察全覆盖,统筹推进全省法治建设的作用持续彰显。通过日益完善的省、市、县“三级联动”法治督察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压实,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态势更加明显,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辽宁日报记者 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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