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推动下,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签约活动在沈阳举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签署《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
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聚焦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四地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数据共治、市场监管协同、制度规则互认、监管创新共用等目标,着力构建东北经济圈信用监管一体化体系。重点通过建设辽宁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增强数据交互使用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研究“政校合作”,提升信用信息数据分析和运用质量。研究制定市场监管信用合规指引,助推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工作规范、全面推行监管工作清单化管理等,推动监管规则统一。创新“智慧+信用”监管,拓展信用便民服务、监管场景,更好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白清元、副省长王利波出席活动并讲话。
(辽宁日报记者 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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