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安委办发布2026年二季度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提示
2026年二季度,正值春夏交替时节,气温快速回升、降水增多,大风、雷电、强降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频发。加之建设工程进入施工旺季、交通运输客流物流持续攀升、节假日出行集中,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01
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提示
建筑施工安全
1. 复工复产后,新上岗人员因培训缺位、操作不规范引发事故风险加大;塔吊等起重机械未及时年检、维保、带病运行等引发事故风险加大;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深基坑受雨水浸泡易失稳、塌陷等风险。
2. 部分重点交通项目受强降雨影响,隧道开挖易发生围岩坍塌等风险事故;交通、水利工程施工区域临路,施工运输车辆与社会车辆交叉通行,易引发交通事故;汛期河道治理工程周边道路易受洪水浸泡、损毁,影响通行安全。
3. 部分项目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动火作业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易引发火灾事故风险。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4. 清明、五一等节假日车流人流激增,引发事故风险加大;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导致道路湿滑、能见度低,车辆出行安全风险加大;全面复工复产后,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量大幅增加,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易引发事故风险。
5. 春耕时节,农村地区低速车辆违法载客多发,报废车、拼装车等违规出行易引发事故风险;拖拉机、播种机等各类农械作业频次增多,因违规作业、农机设备老化、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等引发事故风险。
6. 夏季旅游包车需求激增,因操作不规范、天气多雨等引发事故风险。
水上交通安全
7. 进入渔业生产旺季,受利益驱动,部分渔船超员超载、船员疲劳作业、超航区超风级作业、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等违规行为易引发事故风险;进入休渔期后,渔船违规出海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8. 海上运输繁忙,商渔碰撞风险加大;渔船转港作业频次增加,跨辖区监管信息共享不及时、协同管控不到位,“三无”渔船违法作业等,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9. 节假日期间,水上出行和涉水休闲旅游等活动需求增加,大型游轮、省际客运、城市旅游观光等大载客量船舶人员落水等风险加大;小型船艇从事海洋垂钓等违规活动频发,容易导致船舶自沉、人员落水等事故的发生。
矿山安全
10. 受矿产资源价格波动影响,企业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现象,事故风险加大;春季融雪致露天矿山道路泥泞湿滑,车辆伤害、边坡坍塌风险加大;大风天气易引发突然断电,导致通风设备等无法运行,易引发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
11. 夏季高温、强雨水等极端天气增多,一些物料遇水反应易引发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原油价格上涨,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等行为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金属冶炼等制造业安全
12. 强降雨天气,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风险加大;高温干燥天气,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清理不及时、湿式除尘器水量不足,因静电积聚,引发粉尘爆炸事故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区域易因气温升高导致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积聚,引发中毒、窒息等事故风险加大。
民爆安全
13. 民爆企业多处于山区,清明祭祀、春耕烧荒等野外用火增多,易引发厂区及库区火灾;进入生产旺季,抢产量、赶进度,人员和设备工作时间、强度加大,管控不到位易引发事故风险。
寄递安全
14. 夏季气温攀升致分拣中心、网点电气线路老化,易引发火灾事故风险。
人员密集场所
15. 春夏经营活动增多,商场电气线路老化、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增多,易引发火灾风险;降水增多易造成仓储场所受潮、电气设备短路,引发事故风险;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加大,容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02
事故防范对策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
1. 严格复工复产验收,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关键部位,未达标一律禁止复工;强化新用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2. 及时发布气象预警,恶劣天气督促企业及时采取停工避险措施;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强降雨等突出风险,督促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3.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全面核查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质,落实施工动火作业现场“六必须”措施;针对外墙保温材料、临时工棚、工人集体宿舍等火灾高危部位,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严禁工人集体宿舍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4. 完善恶劣天气道路应急处置方案,备足应急抢险物资;加大节假日景区、农村地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载客、酒驾等行为,提升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
5. 聚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健全重大危险源台账,细化监管措施,倒逼责任层层传导;强化旅游包车资质审核,加强导游和驾驶员安全培训。
6. 强化部门协作,加大排查治理力度,紧盯各级公路尤其是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积极落实整改标准、整改时限等,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水上交通安全
7. “点对点”向渔船推送极端天气预警,明确不同抗风等级返港标准,做到应召尽回。
8. 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航区作业、私拆北斗等违规行为,持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密重点海域、重点时段巡查管控,实时监控渔船动态,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9. 加快市、县商渔联管中心建设,推动渔政、海事数据共享,开展商渔船避碰等专题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航路巡航,清理违规作业渔船,划定渔船安全作业区。
10. 强化转港渔船监管,严格落实“市县级领导干部包保+派驻专班+协议共管”监管制度,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转港渔船未按规定报备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矿山安全
11. 开展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研判,一地一策、一矿一策制定管控措施,严查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等行为。
12. 组织矿山提升系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淘汰更新老旧设备设施。
13. 强化露天矿山边坡、道路安全管控,完善大风、降雨等天气应急处置方案,严格执行停工撤人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
14. 督促企业落实防雷、防静电、防泄漏措施,加密设备管道巡检,严管反应温度压力与冷却系统。
15. 严格开停车方案审批和复工复产安全条件确认,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
16. 强化特殊作业票证管理和现场监护,节假日升级作业管控,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
金属冶炼等制造业安全
17. 加强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落实防汛、防高温、防静电等措施。
民爆安全
18. 督促企业与周边村镇建立火灾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消防设施巡查频次,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开展生产环节专项检查,聚焦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排查隐患,严禁超能力生产。
寄递安全
19. 开展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建立电气线路、消防通道等问题隐患台账,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
20. 督促商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排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隐患部位,规范燃气和动火作业管理。
21. 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多渠道宣传防灭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负责人集中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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