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沈招考委发〔2025〕11号)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核,现将我市2025年中招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认为被公示人有弄虚作假、违规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的行为,请在2025年7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邮件等方式向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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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中招部(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邮政编码:110002)
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沈阳市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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