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沈阳,如果企业和院校合作,共同把高校毕业生培养成为高技能人才,那么,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就业后,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企业就能从政府获得每人5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培养奖励。首批一次性培养奖励已于日前发放到企业。
2023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校企双制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双制培养的积极性,《细则》明确提出激励措施:对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办班,签订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若订单班学员毕业后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将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养奖励。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2家重点企业与16所院校签订订单班合作协议,备案学生1847人。
哪些校企合作企业可以申报?
10月16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培养奖励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在沈阳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未列入失信记录的各类企业均可享受上述政策。具体申报条件为: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下同)通过订单班、订制班、冠名班等多种形式合作办班培养在校生,办班期限不少于一年;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在办班前需签订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每班学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学员可在不同专业、班级中遴选,同一学员只能接受一次办班培养;办班企业应为合作办班学员预留工作岗位。
享受政策须经人社部门备案
校企合作基本模式为企业与学校签订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校企双方将在产学研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深度合作,建立标准、规范、有效的校企合作新模式,用前沿的技术、先进的管理培养学生。
按照企业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和技术要求,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教学指导方案,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对学生实施量身定制培养计划。实施订单培养的班级可以采取企业冠名制管理形式。
学生可以在学校集中学习,然后到企业实习,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在学校和企业实行工学多次交替的学习方式。学校可以聘请企业技术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到校兼课;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定岗进修,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教学;双方共同评价教学效果。
对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办班,签订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订单班学员毕业后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养奖励。奖励资金从人才专项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校企合作备案及奖励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随时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社部门提交校企合作备案申请,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订单班备案申报表、校企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定制专业及课程计划、企业订单班人员信息表。各区、县(市)人社部门须在收到申报材料10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企业按协议接收高校、职业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并为接收的人员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后,应于6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培养奖励资金。申报材料包括奖励资金申报表、奖励资金发放明细表、企业诚信承诺书、毕业证、招录人员工资发放明细及社保缴费证明。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及数据比对,在受理30日内形成拟奖励资金发放名单。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于30日内完成复核、汇总及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发放至相关企业。
参加订单班培养的毕业生就业一年内,不可兼得其他项技能培训补贴。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个人、企业和院校依法列入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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