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市解除防汛蓝色预警,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按照《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9日18时,解除全市防汛蓝色预警并终止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指令辽中区保持本级防汛一级应急响应,新民市调整本级防汛应急响应等级为三级,铁西区调整本级防汛应急响应等级为四级。
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示广大市民:当前沈阳市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强对流、短时暴雨等天气多发,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气象预报及防汛预警信息,切勿放松防范,远离河道、低洼积水等危险区域,随时做好应急避险准备。
(辽宁日报记者 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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